根据梅市府办[2006]30号文件规定,全市各筛查单位应"做好资料登记、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各级责控员应在“每年1月、7月20日前将半年报表上报筛查中心”,筛查中心应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工作”。筛查中心在收集各筛查单位报表后,会进行统计和分析,最后上报给市卫生局,并反馈给全市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筛查单位,年终统计全部资料后做出总结,上报市政府和市卫生局,以便政府监管部门对全市新筛工作进行决策,从而更好地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信息统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决策层对我市以后出人缺陷预防工作的决策方向。所以,请各筛查单位能够及时、详细地填报新生儿筛查报表(“文件”规定将报表更改为每半年报一次),并准时于每年的1月、7月20日前上报市筛查中心,表格可在本网站的“表格下载区”下载,上报方式可以是邮寄,也可以直接邮:mzdt@163.net,筛查中心在收集齐全市报表后,将定时在本网站上的“结果查询区”内反馈给各家单位。